▲民眾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時,務必了解相關的違約風險。(圖/路透社)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ETtoday新聞雲》的《保險辭典》欄目,今天由台灣人壽跟我們聊聊什麼是「目標到期型基金連結保單」,前一篇說到這是較適合定存族等的6年期投資型保單,如果民眾對此類商品有興趣的話,還要注意這類的幕集時間(銷售時間)是有期限的,非隨時都可以買得到。
可參考《保險辭典/目標到期型基金連結保單 for定存族 6年期》的報導。
為什麼這類商品的銷售時間,是有一定的期限呢?也就是所稱的「募集期間」。
是受限於證期局有關募集相關法令,此類投資型保險商品採募集成立方式。
募集期間通常設定2~3週,業務人員須在募集期間內招攬業務。
期間屆滿時,便會立即停止銷售。
募集規模達到基金成立門檻,並符合相關規範,完成基金申報後即可成立,便可以開始進行標的的投資配置。
還是要提醒的,目標到期基金通常會隨著距離到期日的期間長短,調整股債資產配置比例。
由於基金具有明確的到期日,並分散投資多檔債券。
而各檔基金在主權債與公司債的配置比例不一,連帶違約危險也有差異。
民眾仍須先了解市場趨勢及操作手法,評估自己是否可承受投資、違約風險壓力。(3-2未完,待續。)
(資料來源:台灣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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