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槍擊案翁姓竊盜查緝犯中彈身亡,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21日PO文力挺。(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趙永博/台北報導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21日凌晨1點多在臉書貼出900字的短篇文章,內容闡述最近的台南西門路槍擊案,讓他想到在嘉義縣彰化縣任職期內,因公被歹徒開槍而成為植物人或因公死亡的員警,及那些對傷亡警家屬的傷害。因此希望檢察官和法官也要站在執法者的立場思考,他也建議政府應比照醫審會,趕快成立「警察執法審議委員會」,由第三方公正機關鑑定員警用槍時機是否適當與過當。
陳順和雖然是在凌晨1點多PO文,但仍吸引許多支持者按讚和留言,警大教授葉毓蘭提到「這個國家對不起警察」,許多同為高階警官的同學也留言「警界長官多是踩著同仁的血汗往上爬,卻很少幫部屬爭取尊嚴及地位,同學,您要多擔待!」
統計近十年警槍奪命爭議案例,僅2例警察獲判無罪,尤其桃園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一案最受爭議,當時造成輿論度頗高,日前才最高法院認定葉可避開或射破輪胎阻止,用槍逾越合理必要程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三審定讞,雖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但被以原判決均交代清楚理由遭駁回,引發警界一陣嘩然。
陳順和認為,以台南這次翁姓通緝犯被開槍為例,員警用槍已符合「使用槍械維護他人與自己生命安全之必要」,大聲疾呼成立「警察執法審議委員會」,改變目前由法官坐在冷氣房判定用槍時機是否適當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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