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前年藥水餵小孩「控過期」求賠償!醫師神比喻反擊 萬人朝聖讚爆

醫藥,藥品,健康,藥盒,用藥安全,藥害救濟。(圖/記者李毓康攝)

▲一名媽媽看到庫存的藥物過期,要求診所賠償,圖為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神打臉!新北市一名媽媽抱怨,因小孩感冒,她把去年看診拿到的止咳藥水拿出來要使用時,驚見保存期限已在今年2月過期,氣得她向診所抗議說「您害我的孩子吃了過期的藥物,您要如何賠償善後?」對此,「柚子醫師」也用神比喻反擊,被網友讚爆。

臉書粉專「柚子醫師的育兒診療室 - Dr.陳木榮醫師」PO出一段病人家屬的反應內容,並以幽默的「比喻」來回應對方,PO出短短1天就吸引1萬4000多名網友按讚,2161人分享轉貼。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該名媽媽表示,她2016年時帶著孩子到柚子診所看診,由於當時孩子只吃藥沒喝下止咳糖漿,她便將東西收著以防萬一;直到近日孩子突然感冒,她拿出藥水才發現竟然過期了,仔細推算時間才發現,藥品的保存期限在拿到時就「只剩1年多左右」,「這樣的藥物應該不能交付病人使用,請您給我合理的解釋」、「您害我的孩子吃了過期的藥物,您要如何賠償善後」。

發燒,小孩,感冒,量體溫,吃藥,看醫師,問診,咳嗽,過敏,鼻涕,鼻水,氣喘,口罩小孩,口罩,小兒科,流感,洗手,腸病毒。(圖/視覺中國)

▲陳木榮醫師用幽默的比喻回應該名媽媽,被網友讚爆,圖非當事人。(圖/視覺中國)

對此,陳木榮醫師舉了個比喻回應,「15天前我去便利商店買了1瓶鮮奶,放在冰箱忘了喝,昨天我拿出來喝了幾口,才看到鮮奶5天前就過期了,換句話說,我買鮮奶時有效期限只剩10天,這樣的鮮奶應該不能放在便利商店賣的。請媽媽稍等幾天,我正在向便利商店總公司要求賠償,等結果出來我再回覆您如何賠償善後」,直接打臉對方;他也在文末提到,「還是請您多注意孩子的狀況,有任何不對勁的情況一定要盡快就醫」。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這是在開玩笑嗎…這位媽媽應該是笑話冠軍」、「說的理直氣壯也是很讓人佩服」、「應立法禁止這類父母生養小孩」、「什麼事都怪別人,這孩子的將來堪憂」、「1年多還不夠嗎」,也有網友說,「是媽媽親手喂的,請問媽媽要如何對小孩賠償善後」。

還有醫師留言說,「我笑歪了!柚子醫生真幽默。我臨床上走這麼久,還沒碰過藥物期限一年就不能存放在院所的。很想告訴這位媽媽,您這麼有良心,應該要出來開店開診所的,我們會號召群眾用新台幣讓您儘早收店的!」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