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女網友到山區停車場 色男爬副座硬上被狠咬一口!

車震。(圖/達志/示意圖)

▲愛慕女網友想硬上,男被咬一口。(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郭姓男子和女子小美(化名)是網友關係,去年2月佯稱可幫忙介紹工作,相約在超商見面,卻將對方載到山區停車場,卻趁機爬到副駕駛座,挾身形、氣力優勢坐在女子身上,不顧對方反抗推拒及言詞表示拒絕,仍指侵得逞,直到被對方狠狠咬了腰部才罷手。桃園地方法院近日依犯強制性交罪,處他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

據判決書提到,到達停車場後,郭男和女網友獨自在車內,他竟基於強制性交犯意,從駕駛座爬至小美所坐的副駕駛座,並壓住她的手部,不顧對方反抗及拒絕,伸手撫摸胸部還指侵,以此強暴方式做出性交行為1 次,直到被咬部才罷手。而郭男在法院審理中坦承不諱。

法官審酌郭男對小美做出強制性交犯行,是未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自應受一定程度刑事,但念及他在本院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且就調解金額履行完畢,堪認犯後態度尚屬非劣,因此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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