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痛可帶薪休2天!河南擬新政:女員工每月發235元衛生費

▲▼懷孕,生子。(圖/取自Pixabay)

▲河南省政府制定保護女性勞工的辦法。(圖/取自Pixabay)

記者翁聖惠/綜合報導

女性權益逐漸被重視,河南省政府日前制訂《河南省女勞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施辦法》,除了生理假以外,增加懷孕不滿3個月害喜嚴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性,公司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工作,孕婦難產可以多休15天產假、每個月至少要發放50元衛生費(約新台幣235元)給女性員工等福利。

《河南省女勞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施辦法》(簡稱「辦法」)指出,公司在錄用女性勞工時,除不適合的工作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或者提高其錄用標準。此外,公司不得在合約中限制女性勞工結婚、生育等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內容,不得因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限制其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予以辭退或者解除聘用合約。

「辦法」指出,從事站立作業的女性員工經期時,每2小時可休息20分鐘,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患有重度經痛的,給予1、2日帶薪休息。孕期中不能適應原工作的女性,公司應根據證明,減輕勞動量或者暫時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工作,每2小時安排20分鐘休息時間;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性,不得延長其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其從事夜班,並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工作時間內進行的產檢可計入上班時間。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孕婦,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除了有98天產假外,另外增加產假3個月。難產的女性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其配偶可享育嬰假1個月,在產假、育嬰假期間都視為出勤。另外,女性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享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享42天產假。

▲▼孕婦,懷孕。(圖/免費圖庫pixels)

在哺乳期,公司應當給予哺乳未滿1歲嬰兒的女勞工下列保護:不得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工作時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生育費用問題也是關注焦點,《辦法》要求,女勞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公司支付。《辦法》提出,失業前參加生育保險並連續繳費的女勞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辦法》提出,女勞工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確診為重度更年期綜合徵狀不能適應者,可以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經雙方協商調整到其他合適的崗位。同時,公司每年應為女勞工安排一次婦科檢查,重點放在乳腺、宮頸等專項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並計入勞動時間,並為每位女性勞工每月發放不低於50元(約新台幣235元)的衛生費。

如果公司違反規定,侵害女勞工合法權益的,女勞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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