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法院刑事廳長蘇素娥 工作熱情!對事執著!

▲法律雲人物專訪影音: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專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工作熱情、執著,就是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給人的印象。(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走進蘇素娥的辦公室,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座位後方的數個大登機箱。蘇素娥說,有好幾次回國時,根本來不及回家,就直接進到辦公室,結果登機箱就這樣堆在辦公室裡……對工作的熱情、執著,這就是蘇素娥給人的印象。

蘇素娥在女法官界中頗負盛名,憑藉對審判工作的熱情,蘇素娥歷任台北地院法官、庭長、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法官。審判工作與司法行政對她來說,都駕輕就熟,這也讓她在扛下司改大旗的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後,獲得青睞,接下司法院最吃重的行政工作──刑事廳長。

蘇素娥擔任廳長後,隨即面對一連串司改國是會議。而在司改國是會議後,司法院打出了司改第一張王牌,國民參審!由蘇素娥擔任打響司改第一炮的重責大任。

談到國民參審,蘇素娥眼睛亮了起來。其實早在18年前的第一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就已經有聲音出現,要求人民參與審判。當年司法院就打算引進德國的「專家參審制」、日本的「平民裁判員制」,但都因有違憲之虞而作罷。一直到6年前,前司法院長賴浩敏大力推動類似韓國的「人民觀審制」,就是為了避免違憲以及增加人民對司法的瞭解,才推出的折衷制度。不過這些制度在台灣,全都黯然落幕。

面對這麼大的阻力,憑什麼認為司法院這次推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可以獲得成功。蘇素娥表示,為了推動國民參審曾到德國訪問,當時德國一位國民參審法官主席提到,「國家法律制度的形成,不應該由菁英階級來決定,人民應該參與法律制度的形成過程,所以國民參審,就是最好的方法。」這句話感動蘇素娥,讓她更加確信,只有透過參審,才能讓台灣的人民更加了解司法。

▲法律雲人物專訪影音: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專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法官制度是蘇素娥一手催生的制度。(圖/記者屠惠剛攝)

蘇素娥進一步分析,如果國民參審法正式通過施行,依照我國目前狀況,每年約有1200件刑事案件需要國民法官,每件需要10名左右國民法官參與;而這些國民法官審判工作結束後,回歸社會,又能影響周遭的家人、朋友,讓更多人可以了解到司法審判的過程。依照這個速度,每年就會有10萬人左右,可以親身、或透過親友,了解司法審判程序,人民可以更加親近司法。

不僅國民參審,司法院在保障人權部分仍持續努力。為了保障刑案被害人的權益,刑事廳已經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要讓犯罪被害人可以全程參加訴訟程序,並能對審判證據、法官量刑表示意見。蘇素娥表示,透過程序的設計,使被害人了解訴訟程序的進行、案件偵辦審理的內容及結果,並能及時的陳述意見,讓法官能聽見被害人的聲音及了解被害人的觀點。

其實蘇素娥早在8、9年前擔任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時,就主導《刑事妥速審判法》的制定、施行。提到這一段歷史,她先舉出了著名法諺:「Justice Delay,Justice Denied!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她認為法院的判決,必須正確,而且及時。但這面臨到實務上的困難,為了查明真相,審判程序就會落得曠日廢時,「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制定,《速審法》就成功讓被告速審權與法官工作量達到平衡,近年來也確實減少案件量,讓被告早日脫離審判程序。

但蘇素娥認為,就國際人權公約角度來看,《速審法》的規定仍太嚴苛,可以的話,還要再修正,畢竟《速審法》的終極目標是法官審的快、審的正確,那就不需要《速審法》來限制約束法官。

訪談最後,提到了未來司法院的人權措施,蘇素娥指出,未來要推動「審判中被告未委任律師仍能閱卷」,並修改「偵查中被告強制辯護措施」,以及頗富爭議的「限制出境、出海相關規定」的研修,讓刑事廳成為我國人權的守護者。

▼喜愛旅遊的蘇素娥,收藏許多紀念品。(圖/記者屠惠剛攝)

▲法律雲人物專訪影音: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專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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