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侯姓男子將對方活活打死,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男子侯淇文(32歲),不滿鍾姓小弟投靠別的大哥,在臉書上與對方互嗆。侯男唆使其他小弟設局,將鍾男帶回,9人以鋁棒、鐵棍狂歐鍾男,將鍾男幾乎打死後,才棄置到醫院。最高法院審理後,30日依照「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1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5年12月間,侯淇文與女友在桃園開檳榔攤,平時提供食宿四處招攬小弟,死者鍾姓男子曾在侯男住處吃喝,後轉投另名大哥。侯男案發前在臉書上與鍾男互嗆,雙方一來一往互不相讓,侯男最後竟唆使小弟設局,以幫忙「喬」事情為由,誘騙鍾男到他家住處樓下,而後一夥人將鍾男押上車。
侯男等9人將鍾男載到蘆竹五酒桶山區,分別以鋁棒、鐵棍狂歐鍾男。而後再度將鍾男帶到新北市三峽區樂樂谷持續圍毆,凌虐4小時後才將癱軟無意識的鍾男丟進轎車後車廂,載回侯男住處。一夥人還囂張地外出吃宵夜,等回來後,才發現鍾男身體冰冷、氣息微弱,緊急將鍾男棄置在醫院後逃逸。鍾男經急救後死亡,檢警鎖定侯男等人追緝,逮捕侯男與另名林姓小弟。案經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侯男等人互推責任,均否認犯罪。法院認定侯男等人犯下「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一審將侯男與林姓小弟判刑14年、吳姓小弟10年、另名許姓小弟為幫助犯,判刑5年6月。二審則改判侯男與林姓小弟均11年、吳姓小弟8年,幫助犯許姓小弟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其他涉案的未成年人,則移送少年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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