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拔管」 南加州台大校友「覺得不可思議」醞釀遊行!

▲▼台大,校長給問嗎,校長候選人座談會,管中閔,拔管。(圖/記者姜國輝攝)

▲ 教育部27日晚間駁回準台大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南加州台大校友會未來不排除以遊行示威的方式提出抗議。(圖/記者姜國輝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教育部27日晚間駁回準台大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重新遴選,引起南加州台大校友失望與不滿。南加州台大校友會現任會長周述蓉表示,得知消息後「大失所望」。她說,教育部這項決定「不僅對整個國家不利,對台灣大學的未來,也將有非常負面的影響」。部分校友也表示,否決案無疑當眾打了台大人一記耳光,未來不排除以遊行示威的方式提出抗議。而在國內,有網友在臉書上呼籲台大師生28晚間10時在傅鐘集合,要擴大校園內綁黃絲帶的規模,聲援校園自主。

周述蓉表示,台大依法選出校長,應該得到基本尊重,對相關單位最後做出這樣的決定,感到相當遺憾,「所有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作為2008年台大地質科學博士的她說,台大向來推崇自由學風,以前從來沒有類似情況發生,「學生對自己的校長非常尊敬,我們依法選出校長,雖未受到教育部的聘任,但在台大學生和校友心中,他已經是我們的大家長,我們的大家長受到這樣的侮辱,讓台大人覺得非常不舒服」。

▼台大學生在校門掛上黃布條抗議。(圖/翻攝還我校長 黃絲帶的關懷臉書)

▲▼台大學生在校門掛上黃布條,抗議教育部卡管。(圖/翻攝還我校長 黃絲帶的關懷臉書)

南加州台大校友在管中閔任命拖延長達數月期間,多次舉辦「台大要校長」活動,以呼籲台灣教育部依法任命。活動召集人方孝偉律師表示,教育部推翻駁回,不僅否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調查的結果,也否決了教育部相關部門參與作出的決議,更違反大學法第九條。該法規定,教育部對於依法選出的校長,只能聘僱,沒有資格審核。

方孝偉表示,程序正義、依法行政是民主法制最基本的事,即使是當初不夠完善的法律,在沒有修改、廢止之前,也應該遵守,這是法律基本原則,「連這點都做不到,本身已是違法了」。他說,自己身居海外,不清楚管中閔是否有違法行為,但即便是刑事起訴,也不應該違反大學法、不讓依法選出的校長就任。

管中閔3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面對這三個多月來的種種風雨,我能堅持到今天,就想守護兩個核心價值而已。一個是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另一個是,面對當下信任崩壞、分裂內耗、價值混亂的台灣,如何創造社會信任機制的核心價值,讓台灣走出重複循環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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