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亭妃。(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謝龍介日前在廣播節目上以「鴛鴦水鴨」4字,影射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與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間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陳亭妃告上法院,索賠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1日。此案經台北地院審理,30日判謝龍介賠25萬元,但免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謝龍介去年10月17日接受周玉蔻廣播訪問,當被問及台南市選情時,他表示「陳亭妃是樁腳綁得多…她的狀況比較多一點…鴛鴦水鴨嘛…」等,陳亭妃之後認為名譽受損,提起民事告訴。
針對謝龍介損害陳亭妃名譽一案,今天台北地院宣判陳勝訴,陳亭妃表示感謝法官主持公義,「亭妃個人人格廉信、行為操守可以接受最嚴格檢驗,但不代表可以接受莫須有的不實污衊」。
陳亭妃指出,謝龍介藉此對她的人格清譽進行不實的污衊,企圖影響民進黨台南市長的提名,謝龍介在本案過程中,又不斷的曲解事實,逃避責任。她謝謝司法明察事實、主持正義,做出公正的判決,今天司法明確的告誡謝龍介,這是濫用言論自由的最壞示範,法治社會絕不容許為達到自己背後的目的而汚蔑他人,希望謝龍介日後也能謹言慎行,能對自己言論負責。
▼議員謝龍介。(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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