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男明知周女是外宿人員,還恐嚇對方得清晨6時多返營。(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記者陳俊宏/台北報導
一名徐姓男上士任職於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多次以台語「三八雞」、「有妖怪」辱罵周姓女中士,甚至恐嚇「我背值星妳死得更慘」、「我會搞死你」。女士官表示,「我覺得很羞辱、丟臉,對我是一種很大的傷害…我覺得有侮辱、嘲笑我的感覺,感覺就是修理我給所有人看。」法官判徐拘役45天。
判決指出,徐男擔任上士人事督導士,周女則是中士醫務行政士,他因排班請假要求她代填假單,雙方起爭執;他明知她為外宿人員,返營時間夏令時間上午7時半、冬令時間8時,竟恐嚇「我會跟輔導長講以後所有人6點都在連集合場集合,所有士官我來點名」、「所有志願役幹部就是6點15分在連集合場集合」。
周女證稱,2014年7月任職三總起,在隊上或醫院院區內都被徐男用台語「三八雞」、「有妖怪」稱呼,「我有跟他說過不要這樣叫我,但他仍然以充滿嘲笑口吻繼續在公開場所這樣叫,我覺得很羞辱、丟臉,對我是一種很大的傷害。我很早前就跟被告說不要這樣稱呼我,全院只有他這樣稱呼我,我們關係沒有很好,也沒有任何私下互動…我覺得有侮辱、嘲笑我的感覺,感覺就是修理我給所有人看。」
▼此案發生於內湖三總。(圖/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徐男辯稱,雖有講這些話,「但這是大家開玩笑時,互相稱呼,不構成公然侮辱。」士林地院法官認為,被告身為長官,平日未尊重下屬,任意以言語公然侮辱,與告訴人就請假事宜發生爭執,不思以冷靜、理性的方式解決紛爭,反以恐嚇方式洩憤,逞其一時之快,所為實非可取,依犯兩個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45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至於徐男曾打電話給周女說,「如果妳要去打1985..妳就打啊..今天電話調出來,妳說謊,妳就判軍法..很簡單,妳看妳要失業,還是我頂多記過而已呀..妳誣告我,我就告妳判軍法嘛」,也被檢方認為是恐嚇內容。
但法官認為,被告是指周女說謊就要判軍法,他若被誣告也要提告。法官說,如果周確有說謊或誣告,被告本可提告追究責任;反之,若周女無說謊、無誣告,自不可能遭受軍法審判或有誣告罪責,因此難認被告此部分所言構成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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