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吳茂昆。(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教育部「拔管」風波延燒至今,國民黨立委柯志恩3日再爆料,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任內,兼任董事長為慶富集團陳慶男的陳水來文教基金會董事,但經資料核對可看出,吳茂昆在101年、102年、103年期間並未呈報經教育部許可,「吳茂昆校長若非隱匿不報,就是未經核可就擔任董事多年,這樣的部長有何資格指控別人『偷跑』呢?」
柯志恩在臉書PO文指出,依公務員服務法14-3條規定,校長在外兼職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教育部)的許可,但經追查發現,吳茂昆在東華校長任內(101年2月至105年1月),確實曾於104年8月呈報教育部多項兼職,資料中擔任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的董事任期為103年12月24日至106年12月23日。
不過,核對陳水來文教基金會三次異動日期101年3月1日、102年2月27日、104年5月27日,吳茂昆皆為董事,顯見101年、102年、103年期間並未呈報經教育部許可;而教育部也在104年9月7日函覆東華大學時表示,「案內所報兼職,部分係屬自102年4月即已受聘,嗣後請確實依規定程序及時辦理報核程序」。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圖/記者屠惠剛攝)
柯志恩進一步說,吳茂昆還以東華大學校長身分,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新建營運移轉(OT-BOT)案」的「協調委員」,任期為104年8月10日至107年8月29日,而此興建工程即委託慶富集團的子公司慶陽海洋企業,原預計斥資15億元興建、經營海生館,並向土地銀行、高雄銀行等5間銀行聯貸9.5億元,但工程嚴重落後,到預定開館日只見地基,實際工程進度不到25%,最後慶陽違約跳票,本案失敗收場,也造成土銀損失將近5億,且去年12月經監察院調查後,對土銀和海科館均提出糾正。
柯志恩接著說,依「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協調委員會組織章程」,為解決契約爭議,海科館和慶陽雙方各推2名代表人,並經雙方同意協調,選任3名公正人士,共7人組成協調委員會;而104年8月約是吳茂昆赴美成立師沛恩公司,並準備前往大陸申請專利之際,「只能說,當時的吳校長真的好忙呀!只是不知他擔任「協調委員」的身分,究竟是慶陽的2名代表之一,還是雙方共推的3名公正人士之一?」
柯志恩表示,若是前者,可看出吳茂昆真的「古道熱腸」,對慶富集團愛護有加、居間協調;若是後者,則讓人質疑他是否「假公正」,亦即名為「公正人士」,實際與慶富關係匪淺,對於契約另一造海科館,知不知這位國立大學校長背後的關係,且真的是「公正」之人呢?
柯志恩最後也說,吳茂昆本身是慶富集團相關基金會董事,又擔任慶富子公司的協調委員,如此熱衷於為慶富排難解紛,本身有無令人高度疑慮的道德問題?究竟是「真出力」還是「假公正」?口口聲聲以道德責人的吳茂昆該不該自清一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