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團購新光三越禮券賺紅利,柳營奇美醫院前護理師吸金27億。(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奇美醫院柳營分院謝姓前護理師與張姓丈夫、王姓女子等3人,以投資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禮券為餌,誆稱每月可獲18%至20%的高額利息,邀請不特定人投資,2年來違法吸金27億元;經檢調追查,認為謝女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當庭聲押禁見獲准。
台南地檢署於4月30日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嘉義縣調查站、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及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情資,指出前奇美醫療集團謝姓護理師及其張姓丈夫、下線王姓女子以「新光三越禮券投資方案」違法吸金,被害人眾多,涉嫌違反銀行法。
南檢立即分案,由王聖豪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組成專案小組初步調查,翌日由專案小組調查官、警察等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謝女等人3處住居所搜索,扣得新光三越壹仟圓商品禮券1千多張、新光三越禮券訂購單、隨身碟等資料,並傳喚3人到案。
經查,謝女夫妻及王女以新光三越禮券投資方案(集資用低價團購新光三越禮券,再轉售他人賺差價)為餌,每月可獲得投資金額18%至20%不等的高額利息,邀不特定人投資,自105年起至107年4月間,違法吸金高達27億元。
檢察官訊問3人後,認為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之1規定,觸犯同法第125條第1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其中張男、王女無羈押必要,諭知張男請回、王女5萬元交保;謝女則有串證與逃亡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及禁見,台南地院2日裁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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