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下架民視新聞台 NCC第一波裁處:警告民視並處罰TBC6萬元

2018年05月4日 16:16

▲NCC大樓(圖/林睿康記者攝)

▲TBC下架民視新聞台,NCC第一波裁處出爐。(圖/林睿康記者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由於民視並未提供延長授權證明書,台灣寬頻通訊(TBC)今天(4日)凌晨以「會侵權」為由下架民視新聞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規定,處罰TBC新台幣6萬元和對民視提出警告,並要求立即改正。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若業者不改進,將再處罰TBC36萬元和民視30萬元。

民視和TBC的授權費爭議遲遲無法解決,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日要求雙方在15日前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之方式,不過因民視拒絕再延長授權,TBC在今天(4日)凌晨停播民視新聞台。NCC聞訊震怒,並在上午10點要求民視和TBC到會說明,不過民視沒派代表出席。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由於雙方未能顧及消費者權益,違反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系統經營者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令系統經營者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措施」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主管機關認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營運不當,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應命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之措施」。因此處罰TBC新台幣6萬元和對民視提出警告,並要求立即改正,若業者仍不改進,將再處罰TBC36萬元和民視30萬元,會連續處罰,而且罰金越來越高。

翁柏宗說,對於TBC下架民視新聞台,NCC予以嚴正譴責,也希望業者要顧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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