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50件社區菸害無法可罰 專家:須制定大樓規約

▲▼吸菸人口,抽菸,煙蒂,肺癌,空汙,二手菸(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區大樓內的二手菸問題層出不窮。(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社區大樓內吸菸問題頻傳,但因目前《菸害防制法》並未對私人住宅吸菸問題有所規範,根據董事基金會統計,去年度接獲的5千件檢舉中,就有150件的住宅菸害申訴以「無法可據」結案。專家指出,住戶如果有二手菸害問題,可以請管委會制定大樓規約,不改善者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董事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副主任陳盈君表示,我國為了防制菸害設立《菸害防制法》,主要的規範空間仍以室內及公共場所為主,私人住宅就成了模糊地帶,關於住宅二手菸問題,民眾可依循「道德勸說」、「制定大樓規約」或「依法提起救濟」來處理。

依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新北市中和日前有名保全在警衛室中抽菸,民眾多次向管委會反應,得到的回應竟是「只能勸導,無從管理」,民眾不得已自行錄影蒐證,竟反遭保全持球棒打到腦震盪;陳盈君分析,此案件若將警衛室以「工作場所」去認定,依法3人以上的工作場所是無法吸菸,且管委會也可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設置規約,保障住戶免受菸害困擾。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那些地方禁止吸菸」,就能載明於公寓大廈規約,違反者接獲通知如未限期改善,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陳盈君指出,部分社區的住家衛浴室採共同管線,若在廁所吸菸,菸味會隨著管線飄散到其他戶室內,透過社區住戶共同設置規約,也可將各戶的廁所、陽台設為禁菸區。

此外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排放污染物、惡臭物質,如果經貴管委會出面制止無效,再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或者另依民法第973條之規定或是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陳盈君分析,如要循此管道應有完整的蒐證,平時的溝通過程應盡量留存記錄。

▼董氏基金會製作大樓禁菸公告範本,助大家在家中遠離菸害。(圖/翻攝自董事基金會)

▲▼董氏基金會製作大樓禁菸公告範本,助大家在家中遠離菸害。(圖/翻攝自董事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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