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離婚後才知道老公先前外遇,甚至還讓小三懷孕。(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周姓女子去年2月15日離婚,卻發現老公陳男在婚前曾經外遇,甚至還讓陳姓小三懷孕後進行人工流產,認為遭到蒙騙,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桃園地院日前依通姦罪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另依相姦罪將陳姓小三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書指出,周女指控,陳女2015年間,明知道陳男為有配偶之人,竟然先後兩次男方發生關係,甚至還因此懷孕,最後在婦產科進行子宮搔刮手術,和前夫離婚後,和小三同事張女互傳LINE訊息後得知此事,因此告上法院。
對此,被告辯護律師辯稱,周女2016年7月11日就已經得知老公外遇的事實,但是他直到去年1月11日在臉書控訴陳男外遇,去年2月15雙方才離婚,不過之後又在臉書透露,已經忍耐老公外遇的時間長達2年,一直到去年7月28日才向法院提出告訴,已逾6個月告訴時間。
案件調查期間,周女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表示,「我之前一直都有懷疑,但是被告陳男從來都沒有承認過,我是一直到2017年2月14日離婚之後,同年3月間,張女才給我看他們(陳男與陳女)的對話紀錄,才確實知道他們有通姦及相姦的行為。」
最後,法官依據對話紀錄照片、證詞等證據,認為被告2人僅為貪圖一時私慾,分別破壞自己、他人婚姻,不僅有違婚姻之忠誠義務,且造成告訴人痛苦,加上未獲周女諒解,因此分別依通姦罪、相姦罪各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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