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期間PO文幹大事 男一句「阿拉花瓜」換2月刑期

▲筆電,辦公,上班族,螢幕,電腦,3C,拭鏡布。(圖/翻攝自pixabay)

▲田男一句「阿拉花瓜」換來2月的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27歲田姓男子去年世大運期間於網路論壇發文,「我想幹大事,有哪邊可以讓我阿拉花瓜ㄇ」,引來網友截圖報警,雖然之後趕緊刪文並稱「只是說瘋話」,仍遭起訴。橋頭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眾罪將田男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近年伊斯蘭國在世界各地發動恐怖攻擊,引發恐慌效應在全球延燒,並且曾將台灣列為恐攻對象,106年8月間適逢台北舉辦世大運,相關機關均提升維護以及戒備,若選定此時在網路上發表與恐怖攻擊有關的發言,將引發多數人的不安。

田姓男子去年8月5日在《巴哈姆特》PO文,「我想幹大事,有哪邊可以讓我阿拉花瓜ㄇ」,有網友看到關鍵字「阿拉花瓜」,馬上截圖轉向桃園警方報警,因為「阿拉花瓜」常是恐怖份子自殺攻擊前都會高呼的話,高雄市警方調閱資料後,發現他常出沒在高鐵左營站,趕緊轉由轄區警方和捷運警察通知並查訪。

▲高雄市一名田姓男子今年8月世大運期間,在網路上po文稱「我想幹大事,有哪邊可以讓我阿拉花瓜ㄇ」,被檢方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圖/翻攝畫面)

▲田男去年8月世大運期間在網路上po文稱,「我想幹大事,有哪邊可以讓我阿拉花瓜ㄇ」,被檢方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圖/翻攝自巴哈姆特論壇網頁,下同)

平時擔任機電公司維修員的田男到案時供稱,「只是無聊說瘋話好玩,想要引起注意,並沒有真的要犯罪的意圖。」趕緊將文章刪除,不過警方仍依照恐嚇公眾罪嫌將他函送。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綜合田男發表前後文的「幹大事」以及「阿拉花瓜」,已足以令人聯想可能意圖從事恐怖攻擊,使公安秩序受到騷擾不安,不論是否有進一步的實際行動,恐嚇公眾罪皆已成立,但念在田男屬於初犯,犯後有所悔意,將田男判刑2月、緩刑2年,還需要接受80小時的義務勞動以及2小時的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網友事後在網上提醒真的不要亂喊「「阿拉花瓜」」。

一句「讓我阿拉花瓜」被警法辦 網友急刪文:無聊隨便說瘋話(圖/翻攝自巴哈姆特論壇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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