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10日續審「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但因部份條文爭議多,審查進度十分緩慢,從昨晚會議休息前的34條到目前進度僅在37條;而攸關領取退休俸的退伍軍人轉職薪資上限及停發退休俸標準的「私校條款」,因為朝野無共識,將保留送院會協商。
繼昨天馬拉松式審案15小時,立院上午繼續審查軍改案,國民黨立委一開始不滿民進黨立委坐在官員備詢席,國防部長嚴德發等人反而坐在台下的座位,雙方產生口角衝突,但在召委王定宇緩頰說明因為立委人數太多,盼大家不要所待的位置都不要超過主席台,大家的發言時間也盡量控制精簡下,會議也隨即恢復正常。
▲立法院審查軍改案,綠委坐在官員備詢席。(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不過,在「私校條款」上,行政院版本寫明,領取退休俸及贍養金的退伍軍人,就任或再任由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政府轉投資公司,以及私立學校等職務,薪資若超過公教年改樓地板的3萬3140元,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此條例的目標是避免肥貓,但也讓部份退休軍人抱怨,這樣害他們都不敢找公家機關轉職,也有人質疑,私校並非公家機關,為何也列入限制?親民黨團則提出修正條文,將門檻設為4萬0760元。
對此,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許多軍人在退役後轉任華航修飛機,或參與國艦國造等政府轉投資事業,若停發退休俸會退輔會的轉職輔導精神違背;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也說,例如國防醫學院等退役專業人士,若不能轉任私校,會傷害學術研究也是人才損失,他認為,應該規定只要每月薪資總額「未超過退俸」可領差額,超過才停止領取退俸。
針對立委說法,退輔會主委邱國正表示,這些規範都有通盤考量;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覔坦言,條文的確與退輔會輔導軍人就業政策有衝突,但尊重立院的決定。
另外,院版第35條也規定,若領取退休俸及贍養金的退伍軍人受聘執行政府因應緊急或危難事故之救災、救難職務;或擔任山地、離島、偏遠地區之公共醫療機關職務,則不受停發退休俸規範。
對於此條文,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建議可將轉任偏鄉教育人員納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希望將轉任外交人員納入條文中,但因朝野意見仍分歧,因此王定宇裁示第34、35條條文保留送協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