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土庫國中傳出採購弊案,校長和總務主任雙雙收押。(圖/取自雲林縣政府官網)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土庫國中近年辦理學生校外教學、參訪等勞務採購標案傳出弊案,校長楊善淵、總務主任涉嫌接受得標廠商請喝花酒,雲林地檢署8日約談9人到案,訊後聲押楊、賴及吳姓廠商、蔡姓業務等4人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2017年間,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情資,顯示土庫國中近幾年辦理學生校外教學、參訪等勞務採購標案,均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方式決標予特定廠商,該校校長、總務主任於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前後期間,涉嫌接受得標廠商招待至風化場所消費,報請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歷經半年蒐證,檢調發現該校涉案人員於採購案辦理招標前,即先行將行程內容洩露予廠商,再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方式決標予特定廠商,妨害採購制度之公平原則,並於履約日前後接受得標廠商之招待,以作為廠商得標之對價,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
5月8日,檢察官朱啟仁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持雲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至犯罪嫌疑人營業處所、工作處所等7處執行搜索,並帶回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 9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楊善淵等4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等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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