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強迫行房 蘇丹19歲嫰妻自衛殺夫 法院判死刑!

▲蘇丹少女哈馬德因為抗拒丈夫強姦,自衛殺害其丈夫,被蘇丹法院判處死刑。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蘇丹嫰妻諾拉․哈馬德因為抗拒丈夫強姦,自衛殺夫卻被判處死刑。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蘇丹一名嫰妻因為被丈大強迫行房時奮力抵抗,在自衛的情況下失手殺死了丈夫。本周四(10日)被該國第二大城恩圖曼(Omdurman)的地方法院判處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 隨即發表聲明,抨擊蘇丹法院的判決。他們指出,19歲的諾拉․哈馬德(Noura Hussein Hammad)是被父親強迫跟對方成婚的。當時她只有16歲。

據指出,諾拉16歲那年,被父親強迫嫁給哈馬德,去年4月,她高中畢業後,父親就逼他們住在一起。5月2日當天,諾拉試圖逃跑,因此激怒了丈夫,實行「霸王硬上弓」,還找來他的兩個表兄弟一起按著她,讓他得逞獸慾。

第二天,當時只有他夫妻倆在家,哈馬德又想「再來一發」。諾拉死命抵抗,掙脫後衝到廚房抓起一把刀,混亂中將哈馬德刺死。案發後,諾拉逃回家中,父親卻把她交給警方。

在蘇丹,合法的結婚年齡是10歲。而丈夫強暴妻子並未被視為犯罪行為。此案在蘇丹引發大震撼,審判期間抗議示威不斷。

「國際特赦組織」說:「諾拉․哈馬德是受害者,法院對她的判決是一種無法忍受的殘酷行為。蘇丹政府必須揚棄這種嚴重不公的判決,應考量到她的特殊情況。確保諾拉獲得公平的重審機會。」相關報導請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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