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奪第一次:別求名分!無辜小三「堅守貞操毀了」獲賠10萬

男女、情侶、夫妻。(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吳女怒控江男,為滿足個人私慾騙取她的貞操,請求70萬元精神慰撫金。(圖/示意照/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陳俊宏/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吳姓女子原本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未料卻被已婚的江姓男子追求,她相信對方的承諾因此和男友分手,變成小三連初夜都給了江,沒想到被要求「別計較名分」,氣得告上法院。法官認為,江男侵害吳女的人格法益,讓對方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判賠10萬元。

吳女控訴,2014年因討論共同居住的社區公共事務,而認識江男,且被對方追求,但她考量對方尚有婚姻關係,她也有論及婚嫁的交往對象,多次表示拒絕。她指控,但江竟多次以「與配偶感情不佳,即將離婚」、「希望妳不要與他人結婚,我是真心以結婚為前提,願共組未來家庭」等語說服她;她若不理會原告,則會遭罵「心腸狠、壞心、殺人」等語。

吳女說,被告並會以自殘作威脅,又多次前往她的住處狂按門鈴或門把騷擾,甚至拿走她放在機車停車區的安全帽,使她無法出門工作;他也曾前往她的工作地點,狂壓門把並大喊「開門」,以長坐門口影響生意方式威脅。

▼吳女怒控,「被告此舉非但使我錯過姻緣,堅守的貞操也毀於他之手。」(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睡覺,昏迷.下藥,昏睡。(圖/翻攝pixabay)

吳女控訴,誤信被告是真心喜歡自己,在不得已情況下與被告交往,並與當時的男友分手;未料,被告根本未處理離婚,且為滿足個人私慾騙取她的貞操。她表示,被告使用手段及謊言,使她相信要共組家庭;當她投入情感後,又說服她不要名分,「被告此舉非但使我錯過姻緣,堅守的貞操也毀於他之手,甚至破壞我耕耘12年的工作。」她因此狀告法院,請求70萬元精神慰撫金。

江男則指出,和吳女相處時間長達15個月,基於互相喜歡而發展,絕無強迫、欺騙情事;且吳一開始知他已婚,也從未告知自己有離婚。他說,吳因考量家庭因素而做出分手抉擇,心有不甘挾怨報復。

但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明知自己已婚,本有忠於婚姻義務,竟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巧言飾詞不當追求原告,復以死纏爛打、自殘威脅、長時間以文字訊息連續傳送轟炸、至原告住家及工作處所門口站崗糾纏、指責原告不守信用選擇斷離不正常關係、阻擾原告與其他異性約會交往等不正方法,侵害原告的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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