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老婆想離婚,傳送武士刀、槍枝照片,並寫下恐嚇言語進行威脅。(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邱姓男子不滿妻子小美(化名)想要離婚,並於去年8月間分別向友人借武士刀拍照、BB彈空氣手槍2把,再以網路上下載黃金沙鷹的槍枝照片後,以LINE傳送圖片給老婆,甚至寫道「我等的不耐煩了」、「我只有十顆子彈」、「一發是我一發是你的」等言語恐嚇,甚至還到女方工作地點爭論。高雄地院近日依傷害等罪判處拘役119日,得易科罰金11萬9000元、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邱男不爽老婆想離婚,去年8月19日下午向綽號「謝哥」的友人拍攝所有武士刀,又向黃姓友人借BB彈空氣手槍2把,並於網路上下載黃金沙鷹的槍枝照片後,當是晚間5點37分,用LINE先傳送黃金沙鷹的槍枝照給老婆,並傳送「我只有十顆子彈」、「「我一定讓你死在牆上」,以及「我等的不耐煩了」等恐嚇言語;晚間10點多,再傳送武士刀及BB彈空氣手槍照片,並且也威脅,「這已經是臨死前最後的爭扎了」、「要嘛就我玉石俱。」
邱男沒有因此罷休,去年9月3日上午還前往小美位於苓雅區正義路的工作地點,雙方因此爆發嚴重衝突,在爭吵期間,還打傷了前來阻止的妻子好友,把對方打到頭部外傷併腦震盪、臉部、左肩及雙膝擦挫傷。
法官認為,被告多次傳送恐嚇照片,侵害同一法益,行為獨立性薄弱,一般社會觀念於在時間上難強行分開,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等態度,衡其教育程度、經濟、前科素行,且從案發後迄今未再因其他施暴行為經偵辦,因此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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