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馬英九害陳水扁夫婦有罪?陳師孟立案調查

▲監委陳師孟接受挺扁團體陳情。(圖/記者賴于榛攝)

▲監委陳師孟。(資料照/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夫婦涉入二次金改案遭判刑定讞,不過監察院14日發出新聞稿指出,監委陳師孟質疑前總統馬英九於2010年11月期間,涉嫌宴請司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等在內之部會首長,藉權勢影響二次金改案裁判,干預司法獨立及妨害司法公正,特地立案調查。

2010年11月5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二次金改案,判決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21名被告均無罪,但新聞稿指出,隨即當年同月9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旋即宴請司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等在內之部會首長,並於席中表示,二次金改案一審所有被告都判無罪,引起外界極大的震撼與批評,其將落實全民司法改革,包括制定法官法,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及制定廉政署組織法。

新聞稿還說,宴後,最高法院「空前絕後」於2日內,對龍潭貪汙案部分自為有罪定讞判決,二次金改案則在其後兩年內由台灣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兩個審級改採實質影響力說,接續判決陳水扁夫婦有罪並處徒刑定讞。

對此,陳師孟表示,中華民國總統在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的行政權範圍內,並無干預或介入司法之空間與權限,質疑前總統馬英九有無藉宴請司法機關等首長席間,以推動法官退場機制等宣示,恫嚇或誘使審判機關對於涉及二次金改案當事人為不利判決等干預司法之行為?又嗣後有無其他指示或操作,以達到使審判機關心生畏懼或受利誘,致造成對二次金改案當事人有罪判決之結果?或因此致審判機關消極不對該等當事人為有利之判斷或處置?

陳師孟強調,為維護憲法所定之權力分際,任何人不得逾越之民主政治原則,有詳加調查之必要。

▲▼國民黨發言人徐巧芯在研討會上發言。(圖/記者吳銘峯攝)

▲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則反過頭質疑陳師孟曾在今年1月15日在立法院宣示,上任後將專注處理「縱放藍營總統和政務官」、「承辦馬案」的兩類法官,她反問陳師孟要不要先查自己有無「恫嚇或誘使審判機關對於涉及藍綠政黨或馬英九等當事人為不利判決等干預司法之行為」?「又嗣後有無其他指示或操作,以達到使審判機關心生畏懼或受利誘,致造成對涉及藍綠政黨或馬英九等當事人有罪判決之結果?」

徐巧芯說,依照陳師孟所言,「為維護憲法所定之權力分際,任何人不得逾越之民主政治原則,有詳加調查之必要」,呼籲陳師孟以身作則,先查查自己,讓社會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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