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指數連38個月上漲! 台灣「苛稅」剝奪居住人權

2018年05月15日 16:32

▲官僚,政府,壓迫,官員,百姓,稅,課稅,稅法,稅務。(圖/視覺中國)

▲租屋族不久後可能連房子也租不起了。(圖/視覺中國)

文/趙金榮

內政部統計顯示,國內租金指數已經連續38個月上揚, 租屋族很心酸,薪資凍漲20年,以前買不起房,不久之後可能也租不起房了。

政府提高地價稅、房屋稅,房東就把成本轉嫁房客,是房租不斷上漲的主要原因。台灣稅制上諸多的「重複課稅」、「稅上加稅 」已經衍伸出台灣社會、經濟問題。

現行的「房屋稅」其實是一種變相的「重複課稅」,房屋的評定現值認定,是房子建造的建材等級、折舊及路段率等三項因素來決定,其中「路段率」納入房屋價值來課稅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決定「土地地價稅」高低的其中一項因素,就是「土地所在地段」,本質上就是房屋稅中的路段率,所以房屋價值再將「路段率」做為房屋稅的決定因素,是一種變相的重複課稅。不但人民居住的租稅負擔加重了,也嚇阻了內外資對台灣的投資意願。

曾經辦理國宴的萬豪酒店,當初響應政府的政策,投資200億蓋五星級觀光旅館,結果因為暴走式房屋稅的調整,現在面臨一年要繳1億多的房屋稅,連同地價稅,平均一天要繳60萬的稅,龐大的稅金壓力,業者幾乎無法繼續經營。 原本要打擊抄房,但是因為稅法的不當訂定,而懲罰了願意投資台灣的人。萬豪董事長劉文治曾痛心的呼籲,「任何愛台灣的人,要投資之前,一定要三思!」因為台灣的稅務風險無法掌握。

五月報稅季,「租賃所得」也是很多民眾容易碰到的不合理稅法。有些房東因為友情或協助弱勢家庭,有些因為屋況較差、地點不佳等等原因,把房子以比較便宜的價格出租,卻遭到國稅局要求補稅。理由是租金收入低於當地行情。

因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的規定,是陷害人民的惡法,讓稅務人員濫用公權力,造成人民被迫要多繳冤枉的稅金。況且當地租金行情是多少,政府也沒公告,每戶房屋座落地點及屋況都不同,如何決定當地出租行情?出租金額多少更是人民的自由意志,只要有事實證據,稅務員不應強徵稅款。

房租連漲,政府又禁止民眾的善心,人民居住的基本人權被「苛稅」剝奪。課徵稅收的目的是要改善人民的生活,增加全民的幸福,但是「稅」卻變成台灣人民現在最沈重痛苦的負擔。

其實,台灣稅制像是一件破舊厚重的大棉襖,縫縫補補的勉強穿在人民身上,沒有整體前瞻的經濟規劃,更沒有照顧到人民的基本民生需求,很多稅法更是數十年來都不檢討調整,台灣經濟長期蕭條,不合理的稅制已經讓人民窒息,也讓台灣經濟窒礙難行。

日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行「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立委提案取消違反租稅公平的飲料貨物稅, 調降電器類稅率等等。民眾大力支持,但財政部反對。

貨物稅更是稅法上的「重複課稅」、「稅上加稅 」,課徵完貨物稅,還要課徵營業稅。貨物稅應稅項目有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電器及車輛等7類。數十年前因為這些是奢侈品而課徵貨物稅,但現在已是民生必需品了,課徵貨物稅明顯加重人民的租稅負擔。

如果是進口上述7類貨物,要以「完稅價格」課徵關稅,再用(完稅價格+關稅)去計算貨物稅,然後(完稅價格+關稅+貨物稅)再計算營業稅。這類產品,至少被重複課稅3次,收到最多錢的是政府,廠商將租稅轉嫁給消費者,因此,負擔最重的是人民,所以台灣人的薪資可能只有他國的三分之一,可是卻要付出比別人更多的錢才能買到相同的商品。

廉能的政府應該輔導並協助企業面對國際強大的競爭,台灣的中小企業在國際的競爭舞台上經常是單打獨鬥,一些廠商將滯銷商品以賠本低價出清,又被稅務官員認定銷售價格低於市場行情要求補稅,賠本出清已經很慘了,卻還要被自己的政府再坑殺,台灣經濟怎麼會好?

台灣的稅制不合理的地方太多,有些互相矛盾,甚至違憲也不見財政部修正;更多的是,稅法沒有訂定清楚,以至於有一條稅法,衍生兩、三百條解釋函令的情況。查稅的業績壓力,加上獎金的誘惑,常見財稅官員濫用解釋函令亂開稅單,造成人民財產權受到侵害,而台灣的行政救濟制度失靈,更加深人民與投資者對政府的不信任。

這些衝突增加了社會成本、民眾的經濟負擔,也影響了企業的投資意願。究其原因,就是財稅機關把「人民當賊」的心態,以及「國稅至上」的落伍觀念,讓台灣稅制變得扭曲歪斜。

要讓奄奄一息的台灣經濟甦醒,需要願意大力改革、看見人民痛苦的財稅首長來掌舵,並把國際兩公約的精神融入稅制,才能翻轉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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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金榮,會計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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