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婦幼警察隊,受邀至國立台南大學,向大學生進行有關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及預防犯罪宣導等法治教育。(圖/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婦幼警察隊16日受邀至中西區國立台南大學,於文薈樓會議室向同學們,進行有關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及預防犯罪宣導等法治教育及「婦幼人身安全」相關議題,教導大學生們面對親密關係時,應如何保護自己及適時對外求援的基本觀念,期望每個同學都能擁有健康愛情。
宣導由婦幼警察隊警務員潘品如擔任講師,首先,以103年9月22日發生之台灣大學張彥文情殺案破題,為大家講述104年2月4日立法通過公布修正,並於105年施行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恐怖情人條款」,將年滿16歲非家庭關係或沒有同居事實的親密伴侶,納入法定保護範圍,擴大法律保護對象,意即是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即使並未同居,但如有遭受到對方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被害人也可以循法律管道,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與保護服務,顯示出「恐怖情人」議題已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
於課程中,潘員還特別分享心理諮商師周慕姿所著「情緒勒索」一書,由於大學生們正值男女交往時期,兩性間如何相處及互動,更成為大學必修學分之一。雙方相處若發現其中一方自我情緒管理問題較不佳,又找不到合適的出口或資源以宣洩日常生活上累積的壓力,不知如何向外求援請求幫助,就容易出現精神或肢體暴力等行為,常見的恐怖情人人格特質,如嫉妒妄想症的控制狂、沒有目標的社會邊緣人及自戀型人格,常有著焦慮依附的不安全感,更可能出現辱罵、掐脖、毆打甚至自殘等行為,藉此綁架對方的情感。
如真的不幸遭遇到恐怖情人,身體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可以立即撥打110報案或113全國保護專線求助,會有專業的警察人員及社工立即介入協助處理。
課程最後,警方準備影城電影票及環保提袋等多份禮物進行有獎徵答,發送給認真聽講並踴躍發言的大學生們,將今日所學的內容吸收並回饋分享給大家,達到寓教於樂的宣導效果,期待大家都有健康愛情、美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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