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一審出庭。(圖/翻攝自百度百科,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17日上午9時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她在一審宣判不久後對判決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訴,並在二審更換辯護律師。唯一生還者、被害人家屬林生斌代理律師林杰表示不意外,林生斌目前最大的訴求就是希望堅持一審原判,判處被告死刑立即執行。
據《央視新聞》報導,下午5時20分許,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據《央廣網》報導,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仝宗錦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吳鵬彬接受莫煥晶家屬的委託,擔任莫煥晶案二審辯護人。
報導指出,吳鵬彬律師表示,會為莫煥晶爭取減刑,因為有些案件的輿論會「一邊倒」,如果認真撥開證據,一層一層去看,往往它會與輿論略微有一些區別,對任何一個辯護律師來說,都是一個涉及到人命的案子,為他提供法律幫助都是有意義的。他還說,萬一有機會,將被判處死刑的人變成死緩或著無期徒刑,都是很有價值的事。
▼被害人朱小貞與3名年幼子女、倖存者林生斌合照。
被害人家屬林生斌在一審後得知莫煥晶上訴的消息時,非常憤怒。他在微博表示,「上第二次審判,只會讓各方的責任更彰顯於眾,也讓惡魔的罪孽更加深重。」林生斌的代理律師林杰也表示,對於莫煥晶提出上訴並不意外,林生斌目前最大的訴求就是希望堅持一審原判,判處莫煥晶死刑立即執行。
在豪宅擔任保母的莫煥晶於2017年6月22日為了籌錢賭博,縱火燒豪宅再「自導自演」捨身滅火,希望雇主能因為感恩而借錢給她還賭債,卻不幸造成女主人朱小貞與3名年幼的子女喪命,只有不在家的男主人林生斌一人倖存。
案發後不久,杭州市公安局對涉嫌放火罪、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莫煥晶依法執行逮捕。杭州中院今年2月9日一審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和盜竊罪二罪併罰,決定對莫煥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6957元)。莫煥晶當庭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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