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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眾端午食安 中市抽查111件僅1件初驗不合格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端午節肉粽及食材進行抽查,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針對端午節肉粽及食材進行抽查,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記者李忠憲/中市報導

端午節將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18日公布對端午節肉粽及應景食材抽查結果,包括冷凍肉粽等111件進行抽驗,結果只有一件肉粽初驗未過,複驗已合格

台中市食安處為確保端午佳節,民眾食的安全,日前派員前往市內多家賣場、超市、雜貨商店等處,抽驗冷凍肉粽17件,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等微生物。另也抽驗端午節節慶食品相關配料,包括豬肉37件、香菇25件、鹹蛋黃16件、紅豆16件等。抽驗111件中,只有1件肉粽初驗不符規定,經輔導已改善完成,複驗結果合格。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端午節肉粽及食材進行抽查,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針對端午節肉粽及食材,前往超市抽查。(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食安處表示,初驗未過的肉粽是外埔區「外埔肉粽店」生產的冷凍肉粽,檢出生菌數3,000,000cfu/g、大腸桿菌群>1,100MPN/g,不符冷凍食品衛生標準規定。另外,抽驗包肉粽常用配料中,分別檢驗動物用藥、漂白劑、防腐劑、蘇丹色素與農藥殘留,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食品業者產製食品若違反食安法第17條訂定的衛生標準者,得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食安處也提醒民眾,選購冷凍食品時可留意包裝完整性標示、產品效期、店家保存環境衛生等事項,購買安心商品享用。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洽台中市食安處,洽詢專線04-2222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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