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律師長期關注獄政人權,他認為,犯罪,除被害人外,行為人乃至國家,其實都是「受害者」。(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王淑君/台北報導
一道高牆,築成兩個世界,牆內的人是因違法而被收容的人。高牆內,陽光照不進來,形成與社會隔離的陰暗角落。
矯正執刑是司法作用的最後一環。我國刑事政策以「刑期無刑」的教育刑主義為宗旨,監獄行刑機構更易名為「矯正體系」可見一斑。但是,距離有效的教化矯正,與合於人道的管理仍有大幅的改進空間,時不時躍上媒體的監獄意外事件,使得監所管理及人權問題浮上檯面。
《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透過實際觀察我國監獄矯正執行現況,再就目前的各項矯正法規,逐一檢視,配合實際監獄矯正執行操作現況,以實務執行現有法制的障礙、矛盾、不當等層面,依據各項矯正法學理論,以及與世界矯正規制比較,提出我國矯正執行法制的研討及建議報告,編寫成書,以供立法者及矯正單位參考,共同為我國矯正執行體制做出符合監獄人權的規範。
本書作者之一的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律師,關注監所人權,多次訪視監獄,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答覆各監所收容人來信詢問的法律問題,並介紹熱心的人權律師志願到監所為收容人進行法治教育。他認為,犯罪,除被害人外,行為人乃至國家,其實都是「受害者」。而如何讓這三者能減少損害,則是矯正執行最需要考量的問題,也是最迫切的工作與任務。對行為人與國家而言,能讓行為人浴火重生,再度扛起對社會的義務,使國家又再復得所失去的力量。而對被害人則應該如何彌補,是「恢復式正義」的課題。但這些問題,都是矯正執行的工作與任務,其艱難與複雜程度乃不言可喻。因此,如果矯正無力,則非但這個問題永遠無解,且更將加重國家與社會的負擔。
重視監所人權,並非是偏袒犯罪者,正如大法官許宗力於釋字第755號提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棄民」。壞人也是人,國家的刑罰體制目的,希望透過矯正教化讓社會邊緣人有機會改過遷善,就必須讓他們一樣享有該有的基本人權,好讓他們未來順利復歸社會,不再回籠。
▼《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由李永然、黃隆豐、李雯馨合著,永然文化出版,透過實際觀察我國監獄矯正執行現況,提出革新建議,以期提升監所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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