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住戶半夜狂敲門。(圖/資料照/翻攝自東森新聞畫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被稱為是「泡泡達人」的蘇仲太,家住在新北市板橋社區大樓的6樓,樓下李姓女住戶嫌他家管線水聲太吵,竟在半夜拿棍子狂敲天花板,甚至撐著傘拿掃把對門狂敲,時間長達10年之久, 只好裝監視器錄下畫面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無從證明聲響是否就是李女所為,因此依侵害名譽部分判賠。
蘇仲太2017年3月控訴,樓下的李姓女住戶半夜拿棍子狂敲天花板,還滑滾輪、放鬧鐘等 「一路走一路敲天花板,半夜的時候,每天朝我媽和我房間敲得最大力,碰碰碰碰的聲音,裝監視器自保,有一次抓到人,對方倉皇逃回屋內還嗆聲『拍到我甚麼?』」
蘇仲太的母親當時也說,「4樓跟他開會協調會後,就開始每天被李姓住戶吵,拖椅子、跑步、滾輪各種花招。」噪音問題其他住戶也很有感,8樓住戶說,「他一層樓的每個點都敲到,所有16戶的住戶都被他影響。」噪音問題已經10幾年,多名住戶因此聯合提告李姓女住戶。
不過法官參照影片後認為,蘇仲太家住6樓,影音是在房間內以及5樓李女家門外所錄下,但錄音檔案無從判斷聲響來源,無法確認這些聲響的來源就是李女家製造發出,加上錄音檔並沒有辦法證明所錄下的聲音來源和音量,因此無從證明實際音量是不是已經逾越常人能忍受範圍。
另外法官認為,兩造當鄰居已經數10年,可知連棟公寓老舊隔音效果不佳,其他住戶所提因噪音導致睡眠障礙、焦慮等症狀,無法證明和此案有因果關係,而敲擊大門破壞方面,認為鐵門遭李婦敲打後仍可以開關正常使用,只是毀損美觀,因此判李婦須賠償修門費用1萬元。
因此本案僅就辱罵侵害名譽權部分認定有理由,李姓女住戶曾辱罵,「不知猴死孩子」、指名道姓罵「魯xx、蘇xx,沒人性的東西」等,考量2人遭受精神痛苦,考量學力財產等,判決李女要賠償蘇仲太和蘇母5萬及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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