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男猥褻女童還狡辯是對方「撒嬌討抱」,被桃園地院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莊姓男子竟趁同居人不在家時,向對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伸出狼爪、強吻3次得逞。直到女童親生父親發現女兒頻頻表示不願回家、驚覺有異,整件事情才被揭露。法官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判莊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莊男於2012年12月趁女童放學回家躺在地鋪上休息時,竟強壓在對方身上還強吻嘴唇,並將舌頭伸進嘴巴裡,但不到一個月居然又故技重施,直到女童推開、躲進房間才停止惡行;事隔3年後,竟然又趁女童放暑假、獨自一人在家時舌吻對方,猥褻得逞3次。
女童父親表示,曾多次接到女兒來電表示想搬回宜蘭同住,但追問原因卻閉口不說,直到親戚告知有異狀才驚覺事態嚴重,趕緊報警處理。女童則在法庭上表示,曾向母親求助,卻被以「不要理他」、「妳可以打他」的說法打發。
莊男辯稱,女童時常對自己撒嬌、靠過來要抱抱,甚至喊自己為「乾爹」,並坦承曾於對方就讀4年級時親吻嘴巴、臉頰,但否認有強壓身上等強制猥褻、乘機猥褻行為。
法官審理後認為,莊男與女童母親於2012年才開始交往,這麼短的時間內實在很難與女童累積出深厚情感,因此不採信莊男所稱女童「撒嬌討抱」的言論,加上見面以親吻、擁抱方式打招呼非國人的正常生活習慣,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判莊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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