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縣75歲的張姓男子與陳姓男子長年因土地糾紛落下嫌隙,2017年1月14日下午1點30分雙方又因細故發生口角,他一氣之下放話「我要打死你」,同時作勢揮拳,對方也不甘示弱回嘴「你動手啊」。然而,陳男事後雖然對張男提告恐嚇,最後卻因為自己衝動回嗆慘輸。
張男坦承當天確實有發生口角,他看到陳男後立即躲在柱子後方,對方卻拿出手機追著錄影,由於雙方因為土地糾紛早就互看不順眼,原先只是一直閃躲,到後來越躲越生氣才發生口角,「是他主動靠近先說『你動手啊』,我才回嗆『我打死你』,並徒手握拳對著他。」
▲陳男自稱遭恐嚇,法官調閱現場影片發現他根本一點也不害怕。(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新竹地院法官調閱手機影片,發現陳男確實在5秒及22秒的時候各說一次「你動手啊」;而在這起事件中,他是土地管理人,張男則是處於弱勢地位的佃農,面對「我要打死你」這樣的語句卻沒有產生恐懼,反而還回嗆,與面對警方偵訊時自稱「心生恐懼」的事實不符,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
法官強調,陳男受到威脅明顯並未感到害怕,而《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必須要對生命、身體、自由或是名譽、財產產生危害,顯然他並不符合構成要件,最後逆轉判決張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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