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求治癱兒卻遇密醫害死。(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輕艇好手徐子鈞2014年因車禍變成植物人,他的父母四處奔走請託名醫醫治,卻遇上密醫林愈翔與妻子陳窈萱,對方聲稱只要拍打萎縮的小腿就能好轉,卻反而導致徐子鈞因橫紋肌溶解而死。士林地院近日依違反醫師法,判林4年6月、陳女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提到,徐男雙親將兒子送到林愈翔經營的診所,並先後匯款119萬元,而林男未具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卻以幹細胞治療為由,為徐子鈞注射不明針劑,還佯稱可治療、減緩雙腿肌肉萎縮狀況,而持塑膠板連續拍打雙腿,導致他的大腿、小腿處受有紅腫、大片皮下出血、略呈細胞壞死等傷害,而引發橫紋肌溶解症,隔日早上全身抽搐,送台大醫院急救不治。
法官認為林男明知自己並無醫師資格,不應擅自為被害人給藥、治療,且為被害人安排療程時本應注意對方因車禍受有頭部外傷併硬腦膜下出血、多處顱顏骨折及腦腫,且因長期臥床,患有支氣管肺泡肺炎,入住診所後已有反覆發燒現象,免疫力較低,自應避免造成被害人身體、肌肉之損傷,依當時狀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卻仍持塑膠板拍打被害人之大腿、小腿,造成腿部紅腫、大片皮下出血及細胞壞死,足認確有過失。
判決書指出,法官認定事證明確,林愈翔、陳窈萱犯執行醫療業務、詐欺取財犯行,足認林的業務過失行為有加速被害人之死亡結果發生,而有因果關係。
法官審酌林愈翔為診所實際經營者,陳窈萱則負責該診所行政事務,竟為牟取不當利益,冒名合格醫師身分執行醫療業務,又利用父母不捨孩子因車禍顱內出血而長期臥床,正遍尋治療方法,希望孩子能早日康復之心情,詐騙對方將被害人送到診所治療,導致孩子因違法醫療行為蒙受生命損失,對方也因此飽受失去愛子傷痛與自責。
最後,法官認為林愈翔已因另涉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及業務過失致死罪等案件遭起訴,仍不思悔改,而再犯本案,且犯後猶否認犯行,直至本院審理程序時才坦承全部犯行,而兩人犯後僅賠付40萬元,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因此判林男4年6月、未扣案的犯罪所得79萬9千元沒收,陳女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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