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揪2友輪流上檳榔西施 生理期照性侵還笑「只有3人」

一名女童在日記揭露遭繼父性侵,但法院卻判繼父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陳姓檳榔攤老闆找好友一同性侵檳榔西施。(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檳榔西施小花(化名)受陳姓老闆邀請到摩鐵歡唱,以為是要和客戶談生意,沒想到遭老闆與吳姓、曾姓友人輪流硬上。台灣高等法院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將陳判處9年徒刑、曾男5年、吳男4年6月徒刑;在民事部分,法官還判3人連帶賠償180萬。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5年5月5日晚間以「和客戶談生意」為由,將小花邀約到汽車旅館狂歡,當天和3名友人一同載女方前往,未料一到現場,就逼迫對方喝下事前準備好的「加料可樂」,見小麗無意識癱軟後,一行人就將他拉到床上輪流性侵得逞。

檳榔西施隔天醒來後,發現自己沒穿衣服,氣得問陳,「到底有多少人侵害我」,結果對方聽完後大笑回覆,「不多,只有3個而已」,隨後對方不管月事來,又再次將她壓制後硬上得逞。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表示,被告利用女子識不清之機會,為圖一己性慾的滿足,竟然對被害人性交犯行,造成女方身體、心理上終生難以磨滅之恐懼與傷害,犯案情節惡劣,審酌案發後未取得被害人諒解,因此依犯乘機性交罪,判陳男9年徒刑、曾男5年、吳男4年6月徒刑;在民事部分,則判3人連帶賠償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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