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狠殺害前女友的王信仁被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王信仁(34歲)因不滿邱姓前女友提出分手,因此以假帳號誘騙邱女外出,見面後居然持水果刀狂桶對方15刀、殘忍殺害,被檢察官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殺人罪將王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 王男在邱姓前女友臉書留言「一命抵一命」。(圖/翻攝爆料公社)
檢方查出,兩人分手後王男不斷糾纏邱女,當得知對方交新男友後,還傳簡訊威脅「要報復妳」,並在臉書留言「記得我這句話,一命抵一命」,之後更以假帳號約邱女見面;雙方約在屏東縣高樹鄉某國小校園內會面後,王男便持童軍繩勒住邱女,再用水泥磚塊砸擊對方臉部導致毀容,還以水果刀捅刺胸、腹部共15刀,造成邱女當場死亡,甚至為了製造出性侵、車禍假象,還將邱女褲子脫膝蓋處,再把機車棄置大排內。
▲監視器拍下王男身影。
據解剖鑑定報告中指出,邱女的致命傷為頭部撕裂傷失血、兩側頸動脈出血,以及胸、腹部刀傷達15處,且還遭刺穿心臟、肺臟及腸子,深度甚至達脊椎、處處致命。
王男到案後,一開始否認犯行,經警方出示監視器等相關證據後才認栽,坦承因沒辦法接受邱女交新男友才會痛下毒手。法官審理後,認為王男手段兇殘、惡性重大,影響社會治安甚巨,因此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邱女臉部遭磚塊重擊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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