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陪審?警大教授林裕順:先讓參與審判的人民安心

▲國民法官,人民參與審判,參審,陪審。(圖/視覺中國CFP)

▲要採參審或陪審?警大教授林裕順呼籲先讓參與審判的人民安心。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推動國民參審,但日前民間團體還舉辦「陪審大遊行」,連前總統陳水扁藉由臉書「勇哥物語」,希望實施陪審制。對此,警大刑事系教授林裕順認為,不管是採「參審」或「陪審」都行,但應該先針對刑事程序修法,確保審判節奏分明,減輕人民負擔、降低民眾隔閡,讓參與審判的民眾安心。

林裕順日前投書媒體,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寧願放棄審判也『不願』採陪審」為例,對比「勇哥物語」中提到:「過去國民黨政府搞過在台上旁聽的『觀審制』,民進黨現在則是推動不三不四,不上不下的『參審制』」、「如果實施陪審團制度,阿扁什麼事都沒有。」林裕順認為,阿扁,別被騙了。

林裕順進一步解釋,鄰近我國的日韓等國,近年來也推動司法改革。日本較早啟動,兼採「參審」與「陪審」的特色,創造出符合日本國情的「裁判員制度」,這也是我國司法院目前推行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所仿效的版本。至於韓國先前採「觀審」,目前也在「參審」與「陪審」間做抉擇。

但不論要採「參審」或「陪審」,林裕順認為這對人民來說都是一個負擔。舉例來說,目前憲法明文人民有「納稅、服兵役」之義務,未來是否要加上「參與審判」的義務?

又譬如世界各國對於參審、陪審的統計,擔任審判員的人民必須審理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但審理時間平均只有短短的3天。3天內要人民弄清楚複雜的案情,聆聽被告、證人、律師陳述,最後做出判斷,實在不容易。

他舉出3「安」作為人民參與審判的標準,1、人民可否「安全」到法院參與審判?包含事後不被干擾、報復、關說。2、在法庭中可否「安靜」的審案,平心靜氣的聽審?3、做出判斷後,審判員是否能「心安理得」?以日本為例,近年來總計判了30餘起死刑,這2百多名的裁判員平民,一輩子都要面對死刑判決的陰影,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深思。

最後林裕順認為,不管要採「參審」或「陪審」,政府應該先針對現行的刑事程序修法,確保審判節奏分明、縮短時間,減輕人民負擔、降低民眾隔閡,以3「安」做基準,讓參與審判的平民能夠安心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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