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傳裸照恐嚇前女友被判刑。(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空姐和謝姓男子提出分手後,對方心生怨恨,竟無故竊錄她的身體隱私部位,還張貼她的姓名、電子郵件信箱等個資到「援交留言板」,多次恐嚇「你這樣不接封鎖,不回。那我也會用激烈的手段對付妳」、「我的脾氣妳不是不知道,妳跟我硬碰硬,我就跟妳玉石俱焚」等。刑事部分,桃園地院判謝男7個月徒刑,民事部分,近日則判他應給付對方75萬元。
據判決書提到,這名空姐某日提出分手,謝男心生怨恨,先後傳送照片或影片,明示或暗示恐嚇對方,使人心生畏懼,也無故竊錄對方身體隱私部位,後來更將對方的個資放上援助交際留言板,侵害對方隱私權。空界發現後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桃園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等罪合併判7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至於,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空姐因謝男故意犯罪行為,受有嚴重精神痛苦,影響日後日常生活,斟酌雙方社經地位、生活狀況、等一切情事,認請求慰撫金額於75萬元之範圍內應屬有據,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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