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男曾販毒被逮5/18服刑 3天後還沒拘提就殺女友

記者楊佩琪、陳豐德、林煒傑/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28歲男子朱峻穎殺害女友分屍後輕生,有前科的他其實在今年4月就因毒品案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按一般程序,朱男應在5月18日入監服刑,但當時人沒報到,檢方因此開出拘票要抓人,沒想到人還沒抓到,卻發生慘劇。

板橋分屍案嫌犯。(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朱峻穎因運送大麻,被判3年10個月有期徒刑,發監未到被拘提,但還沒拘到人就發生慘案。(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了解,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11日判決定讞,並通知朱峻穎在5月18日下午報到,但朱男並未現身,檢方因此簽發拘票,原訂拘提執行期限到6月8日止,再拘提不到便要發布通緝。

2016年6月3日,朱峻穎以500美金,向綽號「AJ」的男子購買大麻28公克,提供其位在新北市的住處,讓「AJ」以國際航空包裹方式寄送。2016年6月7日,又向「AJ」以2452美金購買2包大麻,淨重217.52公克,並且提供人頭地址,讓「AJ」再度以國際航空包裹寄送。但6月26日,郵包遭海關查獲,警方循線找到朱峻穎的住處,偽裝成郵局運送人員,就在朱峻穎簽收包裹時,當場逮人。

根據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朱峻穎犯下的是「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又犯「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合併應執行期3年10個月。

▲司法院草擬大法庭制度,引爆最高法院法官反彈。(圖/記者蘇位榮攝)

▲朱峻穎強調自己有精神病需要大麻和緩情緒,但法院還是判決3年10個月刑期,三審定讞。(圖/資料照/記者蘇位榮攝)

當時法官認為,雖然在審理期間,朱峻穎曾提出因長年居住國外,罹患躁鬱症,受不了一般醫學用藥才鋌而走險轉求大麻,以舒緩情緒,情節比刻意運輸販售來得情有可原,且該些大麻未流出市面,因此當時並未處以重刑。

不過檢察官上訴,認為朱峻穎根本就是販毒集團內,負責收貨、運送的「重要核心人物」不能輕放,否則危害國家、社會甚鉅。況且,朱峻穎被逮後,堅不肯吐實「AJ」的身分,又非主動自首,自知走投無路下才坦承,實難認定有其情可憫的理由。

但法官認為,檢方並未舉證證明朱峻穎有販賣意圖,加上的確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又「AJ」部分,已經提供其美國聯繫方式供檢調追查,足認朱峻穎配合檢調偵辦。不過,朱峻穎2度運輸大麻,已非初犯,雖有精神疾病證明,但不思尋求正當醫療管道,實數不該,因此駁回朱峻穎的上訴。最高法院4月11日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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