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酒駕車輛是不定時、不定點的移動炸彈,肇事者的行為是對社會的攻擊,如恐怖分子般蓄意傷害無辜的社會大眾。(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106年酒駕肇事交通事故有264件,直接造成4人死亡和318人受傷,而今年到目前發生了134件,造成161人受傷,而有6件酒駕是間接造成死亡的因素,其中3件是酒後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1件未注意車前狀況、1件自撞路樹及1件超速闖紅燈,市警局將持續強力執法,遏阻民眾僥倖心態。
5月20日清晨在台南市發生21歲男子酒駕開車,行經台江大道、北安路口時,超速又闖紅燈撞上1名女機車騎士,該女騎士被撞彈飛至10幾公尺外車道上,當場死亡,機車被拖行數10公尺才煞住,車體粉碎,可見撞擊力道之大。該酒駕男子酒測值高達0.51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送辦。經了解被撞死亡的女子是位教職人員,工作盡責、與人和善,生活平實,但就在這次的交通事故被剝奪了性命,社會上也突然的失去了1位良善的人。
警方說,酒駕肇事已難見容於社會,刑責與罰金也加碼提高許多,甚至提議針對酒駕者交通工具的酒精濃度檢測安全鎖、螢光車牌等防範方法,也考慮處罰肇事者洗大體、鞕刑等威嚇手段,但在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下,酒駕撞人案件卻依然時有發生,肇事者明知飲酒卻開車上路,有如恐怖分子開著汽機車炸彈,炸向路上無辜的人或是自撞引爆。
「不會那麼倒霉吧」的僥倖心態是一般大眾對於酒駕者的推理解釋,但根據統計約有3分之1的酒駕是累犯,那就應不能以「僥倖心態」的藉口來自圓其說,酒駕車輛是不定時、不定點的移動炸彈,肇事者的行為是對社會的攻擊,如恐怖分子般蓄意傷害無辜的社會大眾,各駕駛人要認清酒駕是恐怖的行為,社會大眾除唾棄酒駕肇事者外,更要因「不容忍」而多關懷、規勸身邊的家人朋友,希望能不再看到酒駕案件中懊惱、悔不當初的肇事者,和傷心、哭天喊地的受難親屬。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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