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31歲的陳姓男子曾把2個月大的兒子摔到顱骨骨折,去年10月女兒出生,又對未滿1個月的寶寶揉捏、搖晃,甚至因為和孔姓妻子吵架,一氣之下就把女兒摔到床上導致顱內出血、肋骨骨折等傷勢,他到案時卻瞎掰這樣做孩子會開心地笑。新北地檢署檢察官29日分別依家暴重傷害、恐嚇等罪起訴夫妻倆。
陳男與孔女婚後一起住在新北市中和區,2016年5月大兒子出生,結果才經過2個月,夫妻倆就因為吵架發生肢體衝突,導致男嬰摔落地面,頭部剛好撞上磁磚地板,傷勢嚴重不僅顱骨骨折,還出現腦下出血等病症,最後分別被新北地院法官依傷害罪判刑3個月、2個月有期徒刑。
▲陳男先前就曾害兒子摔到顱骨骨折,後來又把女兒摔到肋骨骨折。(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夫妻倆似乎沒有記取教訓,2017年10月小女兒出生後,陳男就時常用手捏臀部、大腿或是胸口,或者乾脆抱起來猛力搖晃,有一次又與妻子發生爭吵乾脆將女兒摔到床上,兩人還直接伸手拉扯身體,就算寶寶痛到大哭也沒有停手,直到後來發現怎麼叫都沒回應,才趕忙送醫。
將近滿月的女嬰除了多處瘀傷,全身上下還有各種嚴重傷勢,包含肋骨骨折、右側偏癱等。雖然檢警認為夫妻倆的行為造成女嬰發展遲緩、身心障礙,但陳男到案時辯稱,只要自己那麼做女兒就會開心地笑,並不覺得自己有錯;而孔女在得知社工將接手安置孩子時,一度氣得用三字經飆罵,甚至嗆要找30幾個兄弟在外面堵人,如果敢帶走孩子就要放火燒掉他們的中心。
對此,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在這之前就有傷害嬰幼兒的前科,受罰後依舊沒有改進,還對未滿1個月的女兒出手傷害,於是依家暴重傷害罪起訴,同時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孔女的部分則依家暴傷害、恐嚇、侮辱公務員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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