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慢又搶看病歷巴頭急診護理師 女掰:手指碰到頭髮罷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市陳姓女子去年3月27日上午10點多前往醫院探視親戚,不滿林姓女護理師拒絕讓她看病歷,氣得朝對方額頭打下去,事後卻辯稱只有碰到頭髮。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不論是證人還是監視器畫面都有拍到陳女毆打的舉動,因此不採信,並依違反《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陳女主張,自己當下確實有與林姓女護理師發生爭執,但絕對沒有做出任何違法或傷害行為,「我沒有打到她(林女)的額頭,我只有用一根指頭指著她,所以有碰到頭髮,不是額頭。」

醫師,壓力,沮喪,醫院(圖/達志/示意圖)

▲林姓女護理師為了保護病患的個資,反遭打傷額頭。(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女則反駁,當天她剛好輪到急診室的班,病患的檢查又需要等到空腹才能進行,結果陳女一進來就覺得等待時間太長,打算將病患直接帶走,這才上前告知必須按照流程簽字,對方卻想要拿病歷去看,因為這涉及個資法,她又不能確定眼前的人是否真的就是病患的姪女,所以有出手阻擋,接著額頭就被打了,之後上班還覺得有點暈,「她是由上往下揮下來,我確定是用手掌打我的額頭。」

另一名鄭姓醫生出庭證稱,病患反覆肚子痛需要做腹部斷層掃描,他有向家屬解釋這項檢查必須空腹,但他們無法接受,接著就演變成上述的情況,「我跟陳女的距離大約是兩張桌子遠,她們兩人是面對面的,她有用手指頭指,也絕對有巴護理師的頭。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態度不好,倒是她在當場就口出惡言,還做出無理的要求,如果不是被朋友拉住,恐怕就要把人給打翻了。」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不論是證人的證詞或是監視器畫面都明確指出陳女打人,而上述行為已經干擾到急診室的運作和秩序,加上她事後沒有取得受害人諒解又頻頻推卸責任,因此依違反《醫療法》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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