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遭姑丈稱「尿褲子」指侵得憂鬱症 女大生18歲生日吞藥自殺

▲女童,女孩,女童示意圖,性侵,猥褻,騷擾,失蹤,綁架。(圖/記者張一中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照片經變色處理)

▲女大生9歲讀小學3年級時遭指侵。(圖/記者張一中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照片經變色處理)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1歲的女大生在小學3年級時,曾在姑丈家遭到姑丈以尿褲子為由,用手指性侵得逞,當時並不知道自己遭性侵,直到國中後得知此事,在高中得憂鬱症就醫,甚至在18歲生日時候吞藥自殺,家人才發現報警,整件事情才曝光,桃園地檢署日前乘機性交罪嫌起訴姑丈,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該名女大生就讀小學3年級時,和表妹在姑丈家睡覺,卻遭到姑丈搖醒抱到浴室指侵得逞,當時她年紀小不知道遭到性侵,直到國中上了健康教育課後,發現自己遭到姑丈性侵,開始變得憂鬱,高中時還因此得了憂鬱症,並在18歲生日當天吞了大量的安眠藥自殺,家人趕緊送醫獲救,看到她的遺書得知此事後報警。

檢警調查時,從中國大陸回台灣的姑丈堅持否認犯行,並辯稱當時姪女在沙發上睡覺,看到沙發上濕濕的,以為她「尿褲子」,才將人抱到浴室,脫下褲子並用濕紙巾擦拭下體,再抱回沙發,「唯一一次碰她的身體。」不過女大生說,當時有跟表妹和表哥說,但大人也以為只是幫忙洗澡沒甚麼,沒人聽她的話。

檢方傳喚相關證人時,女大生的母親說,「女兒上高中後情緒很不穩定,吞藥獲救之後曾大哭說,『現在都沒有證據了,你們才相信我!』才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女大生的父親也證實此事。姑丈的兒子也說,「父親會抱著小表妹坐在大腿上。」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和證人指證歷歷,因此認定有此事,並依乘機性交罪 起訴,且當時被害人還未成年,建請法官依照兒少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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