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34歲的江志傑2017年8月1日下午為了200元與胡姓好友發生爭執,酒後一氣之下持西瓜刀朝對方連砍5刀,其中一刀正中氣管與頸動脈;他冷靜下來後立即丟下凶器落跑,最後抵擋不了良心譴責主動投案。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江男與胡男是20年老友,卻為了瑣事釀出人命,因此依殺人罪判他有期徒刑15年並褫奪公權10年。
▲江男在口角隔天見到胡男,馬上抽出預藏的西瓜刀追砍。(圖/翻攝監視器畫面,下同)
江男與胡男雖然是20年老友,卻常常起口角,去年8月1日他不滿為了200元又遭嘲笑,一氣之下跑去買了一把西瓜刀,接著藏到竹北中正東路兩人常去的一間撞球館;隔天下午2點多果然看到人進到店內,於是抽出預藏的西瓜刀見人就砍,第一下就砍中背部。
江男看到好友倒地、鮮血直流仍不罷手,接著又朝胸口猛砍4刀,確定人不動了才冷靜下來,全程只花不到1分鐘。這時,撞球館的員工聽到慘叫聲趕來察看,正巧目擊江男把行凶用的西瓜刀扔進垃圾桶,嚇得趕快打電話報警。
然而,胡男因為氣管及頸動脈遭割斷,光是咽喉處的傷口就長達20公分,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江男落跑後自知逃不過警網,也受不了良心的譴責,於是在犯案後30分鐘主動回到事發現場投案,並在5、6名警員的陪同下描述一遍行凶過程。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江男有賭博、詐欺等前科,和37歲的胡姓死者從高中時就認識,卻因為瑣事起了殺機,並用預藏的西瓜刀5刀割喉,但考量到他犯後30分鐘就重返現場投案,可見良心未泯,最後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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