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背後罵女房東GG了。(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在南屯區某社區門口賣雞排,但因租約到期,和女房東因點交房屋發生不快,前年3月見女房東與李姓管理員說話後進入中庭,就在社區大門口管理室,用手指向女房東,並問管理員「那個『雞掰』來和你講啥?(台語)」,不料女房東還沒走遠,聽聞後立刻提告。台中地院近日依公然侮辱罪,判陳女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5萬元。
據判決書提到,陳女矢口否認有公然侮辱,辯稱「那天是要去管理室借廁所,看到中庭裡面有一個陌生的女人,好奇跟管理員問『那個女人來這裡做什麼?』(台語),因為我在那個地方住很久了,住戶大部分都認識,並沒有指著告訴人跟管理員講說『那個雞掰來和你講啥?』
而女房東則是表示,當時有人要來承租房子,就跟李姓管理員在講話,講一講後就坐在中庭,要等承租人過來看屋,後來有聽到陳女說這句話,還用手指著她。李姓管理員也證實陳女確實有說這句話。
最後,法官堪認被陳女辯解應是事後飾卸之詞,不足以採信,此案事證明確,應予依法論科,於是依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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