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前發生車禍 騎士焦急問警「罰15萬?」

2018年06月8日 13:21

▲▼台中市北屯區在萬安41號演習前發生汽機車車禍,肇事騎士直呼,該不會要罰15萬。(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北屯區在萬安41號演習前發生汽機車車禍,肇事騎士直呼,該不會要罰15萬。(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李忠憲/中市報導

中部萬安41號演習7日下午舉行,北屯區在要開始演習前竟發生汽車與機車車禍,徐姓騎士深怕因此受罰,頻問警察「該不會罰15萬吧?」警方表示,只要報警後立刻配合演習,將車輛熄火並就近避難,就不會受罰。

昨日下午1點半舉行中部萬安41號演習登場,過程還算順利,不過在演習開始前10分鐘,北屯區環中東路、軍福十六路口發生汽、機車碰撞事故,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與東山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趕往處理。

▲▼台中市北屯區在萬安41號演習前發生汽機車車禍,肇事騎士直呼,該不會要罰15萬。(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北屯區在萬安41號演習前發生汽機車車禍,肇事機車倒地。(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台中市北屯區在萬安41號演習前發生汽機車車禍,肇事騎士直呼,該不會要罰15萬。(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警方蒐證完畢後,協助汽車停放路邊。(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只是,警方到現場後,徐姓機車騎士駛十分焦急,他表示萬安演習老闆有提醒要早點到公司上班,可是他晚出門想趕時間,結果就發生車禍。他還頻問警方說,「這樣會不會影響演習,該不會要罰15萬吧?」

警方表示,警方會將車禍現場立即排除,如果配合演習立刻就近避難,就不會受罰。另外,演習期間依民防法第21條規定:道路交通、燈火、音響均需做必要之管制,實施疏散避難作為。如違者,則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是如果遇上車禍,第一時間仍需注意到自身的安全,並於報警後配合演習作避難要求。切勿因慌張而於事故現場徘徊,而涉嫌違反民防法規定、讓自身陷入受裁罰的風險。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