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姓男子表示自己無惡意,只是輸入法害選字錯誤。(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永康區一名顏姓男子(30歲)在網路論壇《巴哈姆特》以「斬殺蔡英文,斬殺曹賊」為標題發文,引起警方關注。顏男到案後供稱,沒有要攻擊總統的意思,只是因為輸入法選字的關係,將「蔡瑁」自動選成「蔡英文」,才會引起大家誤會,事後被依恐嚇危安及煽惑犯罪函送法辦。
▲警方要求顏男登入論壇、確認身分。
警方表示,顏姓男子沉迷於網路電玩,8日在論壇的場外遊憩區以「傳說中的潛水客」發文,不過因標題太聳動,遭網友截圖檢舉;經調查顏男沒有特定的政治傾向,只是因長期服用安眠藥,以致精神狀況不佳,才沒注意到選字錯誤,全案訊後依恐嚇危安及煽惑犯罪函將他送法辦。
▲陳女在臉書嗆總統「我要把賤人蔡XX殺了」,獲不起訴處分。
同樣的情形2017年4月也曾發生過,基隆一名陳姓女子(59歲)在臉書留言「想如何把這個賤人蔡XX給殺了,欺人太甚」,被依恐嚇罪嫌送辦。不過事後檢方引用大法官會議的509號解釋,人民對執政現狀不滿,就算有激進言詞,都屬於政治性言論,只要不有具體危害元首安全的舉動,國家都應該給予最大限度的容忍,因此予以陳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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