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男將自己的資產藏在10歲女兒的帳戶裡。(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呂姓男子2007年從事房仲業賺到一筆866萬的報酬,卻因為沒有如實納稅遭罰465萬2865元,他先將錢藏在才就讀小學四年級的10歲女兒帳戶裡,再哭窮自己月薪只有2萬多元,直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他擔心要坐牢馬上提領現金迅速繳清所有欠稅。
台中分屬調查,呂男2007年時未申報866萬元的報酬,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雖然很快就發現並要求補繳,但他拒絕繳納,就算被強制執行仍繼續裝蒜,同時聲稱自己現在已經離開房仲業,只是在哥哥的公司上班,月薪也只有2萬多元,連生活都有困難了,實在無力繳清欠稅。
▲呂男一聽到要管收馬上提領現金繳清所有欠稅。
不過,台中分屬人員對呂男的說詞採保留態度,進一步追查才發現,原來他把錢都在10歲女兒的帳戶裡,不僅以孩子的名義購買鉅額商業保險,這幾年來還有多筆高額資金轉入,最近一筆資金流動就在2017年年底,於是再次通知對方來說明。
呂男昨日(11日)上午到場依舊哭窮,執行官立即向台中地院聲請管收並出示種種隱匿資產的證據,他見事情曝光嚇了一跳,又擔心再拖下去就真的要去坐牢了,當天下午馬上提領465萬2865元的現金將積欠的綜合所得稅及罰款一併繳清。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