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無辜慘遭砍21刀送命。(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黃姓女子因遭判刑想聲請暫緩刑事執行,在2016年4月找王姓男友人幫忙寫訴狀,沒想到卻遭開槍射擊,還被砍殺21刀喪命!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王男應執行23年4月,他不服提起上訴,但被高雄高分院駁回。
案發當天,黃女被王姓友人載到王男住處,但王男認為這名王姓友人態度不佳而心生不滿;後來黃女單獨到王男住處時,竟引發他的不滿,被開槍射傷腳部,還被阻止離開現場,接著就被狂砍21刀喪命。
後來是黃女的叔叔聯絡不上她,會同王姓友人、黃女的男友至王男住處,但因敲門無人回應而報警處理,經警方到場處理後,隔天發現黃女頸部被砍傷、被砍斷左頸動脈等部位,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
王男殺人後,為逃避警方追查,隨即離開住處,途中遇見前妻經過,於是要求載他到舅舅家,過程中還先變裝,到了舅舅家後,停留約30分鐘,又搭乘計程車離去,再趁機騎走前妻機車,然後躲進汽車旅館。
王男準備離開汽車旅館時,誤認將遭警方圍捕,為求脫身,強行開啟蔡姓民眾的車門,持槍逼對方開車到岡山區,而對方則機警地趁停等紅燈時,棄車落跑。後來,王男又隨機開車門,但因上鎖而作罷。
這時,剛好方姓女子駕車載著李姓老公和女兒在停等紅燈,王男見狀就打開車門,嚇壞這一家人,隨即和李姓男子爆發扭打。經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順利將王男制伏。
王男上訴則說,因罹患肝硬化合併肝性腦病變、憂鬱,導致辨識能力受影響,對於被害人家屬所提的民事訴訟求償金額,允諾全數賠償,以示誠意負責,原審量刑未予斟酌,顯然過重,希望能獲輕判。
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認為原審量刑屬妥適,且雖他表示全數賠償家屬,但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項,難認有彌補被害人家屬損害誠意,加上被害人家屬也表示無法原諒他,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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