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土耳其男子王凱傑於2013年遭2名女學生控告性侵,社會輿論譁然,法院一審判1年10個月徒刑,二審因女方說詞不一、王通過測謊,逆轉改判無罪。但王凱傑不滿檢警辦案時洩漏案情,提告請求國賠100萬元,全案本月26日宣判。
▲土耳其男子王凱傑遭控性侵無罪後,提告請求國賠10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現年30歲的土國男子王凱傑(Yamur Kursat Ersagun)多年前來台灣讀大學,曾參加庾澄慶與ELLA主持的交友節目《王子的約會》,自認長得帥、身材好,擁有俊朗外貌以及八塊肌、人魚線,讓許多女孩趨之若鶩,多次邀約才剛認識的女子外出。
女大生指控,2013年4月,王凱傑以手機交友軟體「SKOUT」邀約吃晚餐,餐後以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開BMW載她回到租屋處,兩人才進門,王即從身後熊抱,強脫內衣褲企圖性侵,她不斷哭喊「不要」才幸免於難,並於隔天驗傷報案。
▲土耳其男子王凱傑法庭自曝與500位女子發生過關係。(圖/本報資料照)
王凱傑官司纏訟多年,還有媒體封他為「洋版李宗瑞」,最後雖無罪脫身,但他不滿偵查此案期間白白遭到羈押8天,因此提出一天5000元國賠,總額4萬元。高院認為,王凱傑與陌生女子初次見面,僅認識10分鐘就親吻、愛撫,似意在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且他之前曾坦承在台灣發生過關係的女生達4、500人,加上檢警在他電腦內發現29名台灣女子的性愛影片,但有人向警方表示她未曾同意王拍攝。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因女大生前後說法不一,法院最終判王男無罪定讞。王凱傑離台後因不滿檢警在偵訊時洩露他的筆錄,隔海對北檢和北市警局提告,請求國賠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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