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裝盲詐保案 檢方今准暫緩發監執行

宋德威/高雄報導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遭法院判決裝盲詐保,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此案義務律師團緊急救援已聲請再審外,監察委員也在調查中。律師團表示,儘管有冤,但高雄地檢署已發出執行命令,通知在今(14日)前必須繳清「犯罪所得」500多萬元,否則就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執行。下午二時陳敬鎧在律團陪同下前往雄檢報到,希望能讓他直接易科罰金。目前雄檢正開庭中,若陳未繳清「犯罪所得」,今恐將發監執行。目前最新進度是,檢方同意暫緩執行。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遭法院冤判裝盲詐保案今天開庭。(圖/記者宋德威攝)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裝盲詐保法院判刑1年2個月案,今天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圖/記者宋德威攝)

陳敬鎧和律師團同聲喊冤判,希望能准直接易罰金。(圖/記者宋德威攝)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遭法院冤判裝盲詐保案今天開庭。(圖/記者宋德威攝)(圖/記者宋德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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