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理突遭老闆強行擁抱。圖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擔任公司負責人的羅姓男子某天下班前,看見一名女業務助理獨自在茶水間切水梨,竟讓助理胸部緊貼自己的胸膛,進而擁抱約2秒,以此方式性騷擾得逞。這件事情被羅妻知道後,她則是表示,「這行為是關心的舉動」。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羅男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依判決書提到,羅男在公司擔任負責人,他的妻子也在同公司上班,案發當天見到助理一人在茶水間,竟上前用左手碰觸助理身體左側,再將雙手伸到背後,用力將助理身體壓向自己,使對方胸部緊貼胸膛,而強行擁抱2秒鐘,隨後自行鬆手離去。後來,女助理將此事告訴其他同事,並到士林地檢署提出告訴,全案因此曝光。
羅男則是否認有性騷擾,辯稱沒有做出那些行為。不過,女助理指證,「當天進茶水間切水梨,弄到一半,羅男突然出現在門口,說他跟老闆娘要先離開,叫我回座位,大家要一起禱告,當時因為在切水梨,手是張開的,他就以左手摟住我,接著又面對面地抱住我,還以雙手用力在背後將我胸部緊緊貼向他的身體,當時覺得胸部會痛,時間至少2 秒以上,當下傻掉」。
女助理表示,這件事後來傳出去,就傳到老闆娘那裡,但她卻說這是出於關心,無非分之想。
最後,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發現羅男曾對女助理道歉,提到「真的很對不起,講什麼都是我的錯。說實在,我…(無法辨識),所以我只請求妳原諒我這樣而已」,因此認為羅男對於被誣指性騷擾,非但沒有否認,還向女助理道歉,表示都是他的錯,足認女助理所述確有此事,且他也未對擁抱一事加以否認,因此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擁抱之行為,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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