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心情差竟亂縱火。圖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簡姓男子去年10月與父親發生口角後,心情不佳,竟拿著空的保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接著伺機縱火,造成一名住戶因逃生不及而死亡,後來他走路到派出所自首。桃園地院日前依殺人罪,將簡男處有期徒刑10年。
依判決書提到,簡男將購買的汽油澆淋在停放公寓住宅大門樓梯間的機車,並持打火機點燃,見火勢延燒且汽油均已澆淋完畢,就將礦泉水空瓶隨意丟棄,並走路離去,導致公寓住宅一名住戶逃生不及,最後因呼吸休克而死亡。
而簡男縱火後,則是走路至派出所自首,並接受裁判。但他惟矢口否認殺人及放火燒燬住宅,辯稱「只是要燒機車而已,沒有想要燒房子和殺
人意思,當時是沒有意識的,點火之後才整個人醒過來,嚇到就走去警察局自首」。
最後,法官審酌簡男僅因個人心情不佳,為求發洩,竟選擇公寓住宅縱火,漠視居居民性命及財產權,導致住戶無辜喪生,但犯後坦承客觀縱火犯行,並向員警自首以面對司法,態度尚稱良可,而他過往有使用毒品紀錄,使用時出現幻聽干擾及多疑精神症狀,停止使用後幻聽症狀並未因此改善,加上原生家庭父母離異、與家庭互動不多等生活狀況,量處10年徒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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